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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第三届运动会摔跤比赛(青少组)竞赛规程

时间:2007-6-28 10:07:01    点击次数:

一、主办单位:昆明市人民政府
二、承办单位:官渡区人民政府   
三、协办单位:昆明市体育总会   昆明国家滇池旅游度假区
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   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
四、竞赛日期:2007年7月26日—30日
五、竞赛地点:官渡区网球场
六、竞赛项目:
男子:古典式、自由式
级别:38公斤、42公斤、46公斤、50公斤、54公斤、58公斤、
63公斤、69公斤、76公斤以上级
女子:自由式
级别:42公斤、50公斤、58公斤、63公斤以上级
七、参赛办法:
1、以昆明市各县(市)区为单位组队参赛;
2、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,报教练员3人。男子古典式运动员9人;男子自由式运动员9人,女子自由式4人。各项运动员人数不得相互调剂;
3、运动员必须持有昆明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;
4、省体工队员不再回队参赛;
5、省外及各州(市)引进队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运动会;
6、省体育运动技术职业学校的运动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;
7、市体育学校运动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;
8、各县(市)、区运动员不得进行交流。共同培养的运动员按昆体[2006]26号《关于共同培养昆明市青少年运动员的规定》文件执行;
9、男、女运动员骨龄15岁(2005、2006年已由昆明市体育局竞训处检测认定的骨龄不再进行检测);
10、骨龄必须是由昆明市体育局竞训处认定办理的,方为有效;
11、骨龄将在2007年5月30日前由昆明市体育局竞训处全部检测完。


八、竞赛办法:
1、报名人数在八人以内的级别采用单循环,九人以上的级别采用单败淘汰制进行排名;
2、每个级别各单位限报运动员2人,每个运动员仅限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,不得兼报;
3、参赛人数凡三人或三人以下的级别,取消该级别的比赛,人员可往以上级别调动;
4、各单位报名后可在赛前七天电报更改名单(包括调级),赛前一天中午12时以前可在同级别中换人,但每更改一项需交更改费50元;
5、规则: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国际式摔跤竞赛规则,女子比赛参照男子自由式规定执行。
九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
1、第一次报名2007年4月30日前将报名单(加盖公章)、每名运动员3张大一寸彩色近照及健康证明(须县级以上医院出据),交昆明市体育局竞训处。
2、第二次报名2007年6月30日前。
十、报到:
1、裁判员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;
2、各参赛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。
十一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
1、团体:古典式、自由式、女子自由式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,参赛队数八队以下(含八队)减一录取,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级别比赛中录取名次的得分多少计算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得分相等,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,其余类推;
2、单项:古典式、自由式、女子自由式每个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前三名授予金、银、铜牌,八人以下(含八人)减一录取;
3、体育道德风尚奖: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经费:
各队往返车旅费自理
十三、裁判员:
仲裁委员,正、副裁判长,裁判员由昆明市体育局聘请选派。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
十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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