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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第三届运动会篮球比赛(青年组)竞赛规程

时间:2007-6-28 10:05:09    点击次数:

一、主办单位:昆明市人民政府
二、承办单位:官渡区人民政府   
三、协办单位:昆明市体育总会   昆明国家滇池旅游度假区
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   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
四、竞赛日期:2007年7月20日—31日
五、竞赛地点:官渡区体育馆
六、竞赛项目:女子篮球、男子篮球
七、参加办法:
1、以昆明市各县(市)区为单位组队参赛;
2、每队可报领队一人、教练1人、运动员十二人;
3、运动员必须持有昆明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;
4、省体工队员不再回队参赛;
5、省外及各地州(市)引进队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运动会;
6、省体育运动技术职业学院的运动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;
7、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;
8、各县(市)、区运动员不得进行交流。共同培养的运动员按昆体[2006]26号《关于共同培养昆明市青少年运动员的规定》文件执行;
9、男子运动骨龄15岁、女子运动员骨龄15岁,男子运动员、女子运动员可各报2名骨龄为16岁的运动员。
10、骨龄必须是由昆明市体育局竞训处认定办理的,方为有效;
11、骨龄将在2007年5月30日前由昆明市体育局竞训处全部检测完。

八、竞赛办法:
1、报名队数在八队(含八队)以下采用单循环比赛,报名队数在八队以上采用分组分阶段进行比赛,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(第一价段成绩带入第二阶段)。
2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篮球规则》。
九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
1、第一次报名2007年4月30日前将报名单(加盖公章)、每名运动员3张大一寸彩色近照及健康证明(须县级以上医院出据),交昆明市体育局竞赛处。
2、第二次报名2007年6月30日。
十、报到:
1、裁判员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;
2、各参赛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。
十一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
1、分别录取男子、女子、前八名给予奖励,前三名授予金、银、铜牌,参赛队数八队以下(含八队)减一录取;
2、体育道德风尚奖: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经费:
各队往返车旅费自理
十三、裁判员:
仲裁委员,正、副裁判长,裁判员由昆明市体育局聘请选派。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
十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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